部门职责

发展与质量管理中心部门职责

发展与质量管理中心是学校负责发展规划、教育数据统计、教学督导、项目库管理等工作的职能部门。中心围绕学校事业发展目标,统筹推进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的编制与实施,建立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组织开展教育数据统计与分析,规范项目库建设与管理,为学校科学决策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与服务。

部门职责

一、发展规划工作

  1. 在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组织开展学校发展战略研究,分析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高等教育发展形势,为学校改革与发展提供研究报告、方案设计和政策建议。

  2. 负责学校总体发展规划和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的研究、论证、组织编制工作,协调、指导校内各专项规划和二级单位规划的制定。

  3. 负责对各类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评估和信息反馈,提出规划动态调整建议。

  4. 跟踪国内外高等艺术教育发展趋势,开展院校研究,为学校内涵建设与特色发展提供决策咨询。

二、教育数据统计工作

  1. 作为学校教育统计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全校教育统计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和监督。

  2. 负责《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表》等综合性统计报表的汇总、审核和上报工作。

  3. 组织协调全校各单位及时、准确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教育统计调查任务。

  4. 负责学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的采集、分析与数据库建设,编撰学校年度质量报告。

  5. 搜集、整理学校各类事业发展数据,开展数据分析与研究,为学校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三、教学督导工作

  1. 构建科学、合理、长效的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实施教学全过程、全方位、全层次监控与评价。

  2. 制定、完善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各项制度及实施办法。

  3. 落实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制度、听评课制度、学生信息员制度,对全校教学活动开展监督、检查、评价与指导。

  4. 建立和完善教学信息采集、分析、反馈机制,跟踪教学质量改进情况。

  5. 组织开展校内各类教学评估工作,落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部署的教学评估任务。

  6. 编印督导简报,发布学校年度教学质量报告。

四、项目库管理工作

  1. 负责学校项目库的宏观管理,制定项目库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 受理各归口管理部门申报的项目,组织提交学校相关会议审议。

  3. 组织项目的论证、评审与择优排序,对入库项目进行全过程管理。

  4. 对项目的实施及绩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配合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5. 负责项目资料的归档管理工作。

五、其他工作

  1. 完成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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